申请执行费用550元,实际执行费用据实结算,我就想知道我在五日内已经搬离这个钱还需要交吗?
[律师回复] 不需要再交钱了,不过,债权人当初申请财产保全时,其中的申请费(最多不超过5000元),双方需要协商处理。法条链接:《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