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签了认购协议书就奏效了,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及《保证法》的有关限定,“购房定金”是一种为了缔结合同或履行合同而采取的一种保证形式。按照上述法律限定,不愿买房了定金能不能退还,要看具体的情况:以下情况不能退:因购房人自身原由导致购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定金不退。以下情况能够退:
一、开发商无销售许可证或者产权证,不具有商品房销售资格,导致购房合同不能达到的情况。
二、开发商存在欺诈做法,如已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的情况。
三、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情况。如卖家对房屋信息表述模糊,合同主要条款不能确定,或者卖家对认购书中的要求,如房屋面积、价格等进行修改等。
四、买卖两方均无犯错,但商品房买卖合同依旧未能订立的情况。如,因第三人的原由或自然灾害,招致该商品房事项未能建设或未能按原商定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