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说的雇主是什么身份发包人还是分包人你们之间签订的是什么合同这些问题都需要弄清楚。对于建设工程合同,无资格的承包人签订合同的情况下,通常认定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纷争司法解释》
第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第
(五)项的限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获到建筑施工公司资格或者越过资格等级的
二、无资格的事实上施工人借用有资格的建筑施工公司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商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决裂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置: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受修复花费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决裂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因建设工程决裂格导致的损失,发包人有犯错的,也应承受相应的民事职责。依据上述法律限定,即便建设工程合同被认定无效,但是工程已完成并验收合同,承包人仍有权收取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