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你问的劳务合同属于外包嘛,律师告诉你同时,劳动合同法禁止用人单位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同时也禁止用人单位或者其所属单位出资或者合伙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仔细看最后一条,劳务派遣公司是不能招用非全日制工的,也就是劳务派遣公司与你之间不能再存在个人外包关系。
2.如果是公司要求你写个人外包协议的话,那么你就属于非全日制工。根据劳动合同法,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如果你的工作违反了这个用工形式,同时你的相关证据也比较齐全,那么你可以找劳动仲裁部门要求仲裁。因为这种情况下你们公司显然是在规避劳动合同法的责任,将全日制工故意签为非全日制工。另外:由于半年未签合同,所以从实际用工关系发生后到合同签订日期前的这段时间,你公司都应向你支付双倍工资。当然,用工关系实际发生时间如果早于2008年2月1日,那么只从2月1日开始算。因为劳动合同法是2008年1月1日实行的,同时还有一个月的补签或重签合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