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买卖合同已经签订,但是未解决借贷和过户的话,在中介无犯错的情况下,除了借贷服务费和产权过户费之外,其他的中介花费还是要付的;在居间合同合法有效的情况下,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委托人应当按照商定支付报酬。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不过现实二手房交易中,房屋中介费通常由买家承受,卖家不承受房屋中介费。房地产经纪公司提供的房屋中介服务是居间服务,合同关系是居间合同关系,而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以下二种情况下不需要支付中介费:
1、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能够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花费。
2、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有意掩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受损害赔偿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