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节假日上班有加班费吗企业用工不分临时或正式工,统称为合同工,用人单位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为违法用工。员工根据劳动法规定节假日上班可享受300加班工资。法定假日都要给三倍的工资,临时工也不例外,但有很多用人单位都不给,政府也没有严格执法,老百姓更不敢说出来,因为说出来就会没有工作了。中国老百姓很是无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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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临时工”的概念早已不复存在。临时工是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区别于固定工而言的一种用工形式。1995年1月1日《劳动法》施行后,全国全面实行用工合同制度。因此,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名称已经不复存在。依据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临时工的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238号、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临时工的用工形式是否存在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215号等有关规章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后,用人单位用工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能以临时岗位为由拒绝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本案使用所谓“临时工”法定节日不发300的加班费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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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用“临时工”不签书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工资。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职工每月支付双倍工资,对所谓“临时工”也应当如此对待。这是一。用工满一年不与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二。本案这些“临时工”如果依照法律规定主张双倍工资,他们应当是可以获得胜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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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规定临时工少发加班工资没有法律效力。所谓“临时工”已被劳动法否定了近20年,企业招工依据劳动法均为合同制职工。既然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就应当分别支付150、200、300的加班费。“经出具公司相关文件并解释后,临时工表示理解公司制度规定”,这个只能说是公司人事部忽悠了那些法律意识还不够强的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