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但是并没有明确规定独生子女在征地拆迁中应当给予特殊待遇。但是,一些地方性法规中对此有规定,比如《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就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集体经济收益、征地补偿费时,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在划分宅基地、扶持生产、介绍就业等方面,对独生子女家庭给予照顾。”与湖南省作出类似规定的地方还有:陕西、福建、浙江、河北、河南、山西、宁夏、湖北、安徽、江西等。如果您还有征地拆迁的问题可以直接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进行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