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目前不存在事实婚姻,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则未形成婚姻关系。而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对彩礼返还的情形有具体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因此,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对方可以主张返还彩礼。但是因女方怀孕,如果孩子已经出生,则会根据情形考虑抵扣适当的已经开销的部分。酌情判定返还金额。希望能帮助到您。如您仍有其他需要咨询了解的事宜,详情您可来电咨询或到所面谈,北京张荆婚家律师团队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