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钢板固定,有些是经过一段时间固定后还要取出,有些是终身留在身体内的。在实际操作中,一般是要求等内固定物取出来后再申请作劳动能力鉴定。
如果内固定物尚未取出就做伤残等级鉴定,对伤者来说有可能会有影响。对以后内固定物取出后病情发生变化难以预知,二是二次手术的费用也会发生纠纷。
所以原则上要求是内固定物取出后再做鉴定。如果是某些特殊部位或是经医生确认不能取出或是不必取出的,肯定就是不取就鉴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