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侵权法主要隶属各州的法律范畴,而且主要由判例法组成。在联邦法律中1946年的dCAc(联邦侵权要求赔偿法)是最主要的一个法律。 侵权做法可分为有意侵权做法()、过失侵权做法()和严格职责侵权做法().对侵权做法的通常救济方法是对侵权做法所导致的损害予以肯定的金钱赔偿,在牵涉交通意外等领域的侵权赔偿则广范采用保险赔偿的方式。 侵权法的原则简单有:
1、每个人都要对其侵权做法承受职责,在有限的形式下儿童亦然(但是,爸妈仅当其作为该儿童之代理人或未能按照其看护义务行事时才负此职责),但国家不在此例,除违法律明确限定取消了国家的豁免权。
2、每个人包括新生儿都受到侵权法的保护。当其被继承人或近亲属被有意或过失导致丧命时(非正常丧命之诉),继承人或近亲属能够提起损害赔偿之诉。
3、过失侵权职责以过失做法和对人身或财产的侵害之间的因果关系为前提要件。一个人若无尽有其注意义务就被认为是有过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