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经营者被故意刷差评的,可以先与平台进行沟通,让平台介入调查,也可以自行收集证据,向工商管理部门投诉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规定,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方式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同时,不得利用网络技术手段或者载体等方式,从事下列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擅自使用知名网站特有的域名、名称、标识或者使用与知名网站近似的域名、名称、标识,与他人知名网站相混淆,造成消费者误认
(二)擅自使用、伪造政府部门或者社会团体电子标识,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三)以虚拟物品为奖品进行抽奖式的有奖销售,虚拟物品在网络市场约定金额超过法律法规允许的限额
(四)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业信誉
(五)以交易达成后违背事实的恶意评价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三十二条鼓励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为交易当事人提供公平、公正的信用评价服务,对经营者的信用情况客观、公正地进行采集与记录,建立信用评价体系、信用披露制度以警示交易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