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我和哥哥是在去年一起投资的,我们投资的是同一家大型的上市私营公司,然后为了信息安全,我们都选择了隐名。作业公司的隐名股东,哥哥今年要将股份转让给我,所以想知道隐名股东之间转让股份合法吗

帮助10人 3.2w浏览 匿名 2020-06-03 山东烟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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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法,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名义股东处分其名下股权的可以参照认定为无权处分。换言之,隐名股东(实际投资人)是真正有权处分股权的人,有权转让股权。
    全文
    9 202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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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法,隐名股东股权转让应认定合法。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名义股东处分其名下股权的可以参照认定为无权处分。换言之,隐名股东(实际投资人)是真正有权处分股权的人,其有权转让股权。
    全文
    9 202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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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隐名股东股权转让是合法的。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文
    2 2020-09-30 02:3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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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将股权转让给我,隐名股东之间转让股份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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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明股东将股权转让给隐名股东是否可以?
显明股东将股权转让给隐名股东是可以的,因为我们国家规定股东股权转让的时候是没有做出过多的限制的,但是对于内部的股东来说的话,他拥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此时也需要进行股权转让协议的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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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一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需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将耕地转化为建设用地的过程中所需要遵循的程序步骤如下:
首先,农用地进行转用并进行征收,在经过严格的审核后必须要确保其所适应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以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均无任何冲突。
其次,针对已经符合规定可用于建设的农用地,应按照建设部门的具体要求,进行全面且深入的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在得到权威认可之后,向建设部门递交用地申请,若经建设部门审查认定符合相关标准,则会发放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
最后,用地单位在此基础之上凭该《选址意见书》向同等级别的国土资源管理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该国土资源管理局对申请进行详细审核,并最终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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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外担保股东会决议的程序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公司股东大会决策程序之详细说明如下:
1、召集事宜。
若有限责任公司设有董事会,则该等股东大会应由董事会负责召集,且由董事长担任会议主持人:
若董事长无法履行其职务或拒绝履行其职务,则可由副董事长接手主持;
若副董事长也无能为力或者未能履行职务,应由半数以上的董事联署推举出一位董事来主持会议。
如有限责任公司未设置董事会,则该等股东大会应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举行。
若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未能够履行或者拒绝履行召集股东大会的职责,则应由监事会或者无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来进行召集和主持;
若监事会或监事也未能履行此项职责,则持有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有权自行召集和主持会议。
2、通知事宜。
在召开股东大会之前,应提前十五日向全体股东发出正式通知;
但若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则可不受此限制。
3、召开方式。
股东大会应对所讨论的各项议题作出明确的决定,并将这些决定形成会议纪要。
所有出席会议的股东都应该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确认。
4、表决机制。
股东大会的表决权应由各股东按照其出资比例行使;
但若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则应以公司章程为准。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八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限制性股票未到期被裁员会受影响吗
[律师回复] 解析:
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乃是股权激励策略中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
此项方案旨在明确执行以下四条细则:
首先,所谓“股权激励”乃是针对特定类型的公司,例如上市公司,对其高层管理人员、董事会成员以及其它内部职员的长期性激励措施,其核心在于将公司股票视为核心标的;
其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则是在这一基础上,通过向管理者或者普通员工发放有限制的股票奖励,来实现进一步的激励效果;
第三,“限制性股票”则是指在满足一定条件后,由上市公司向特定的激励对象授予一定数量的股票;
最后,激励对象只有在达到事先设定的工作年限或者达成相应的业绩目标之后,才能够出售这些限制性股票,从而获得相应的收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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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转让股权缴税吗?
隐名股东转让股权也是需要纳税的,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现在有些公司里面的股东是隐名的,通过名义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如果要进行股权转让,需要授权给名义股东去做。股权转让收入计入财产转让所得,根据个税的税率缴纳税款。如果隐名股东偷税,名义股东需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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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未经股东同意质押股权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股权质押事项是否需经得股东大会的同意,这需要进行详细深入的剖析:
首先,如果股东之间发生股权质押行为,无需其它股东的许可即可实施,但唯有在完成了股权质押登记之后方可设立。
依据相关法规规定,股权变更登记的目的在于对抗善意第三方,而股权质押登记则被视为其生效的必要条件;
其次,当公司为股东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时,必须经过股东大会的决议。
此项议案应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的过半数予以通过;
再者,若公司欲向其他企业进行投资或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应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决策。
倘若公司章程对投资或担保的总额以及单项投资或担保的金额设有上限规定,则不得超出规定的限额;
最后,股权质押的标的物应当是可依法转让的股权。
若欲进行股权出质,则须由股权出质的企业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并就股权质押事宜做出决议。
符合申请股权质押资格的企业类型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尚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权质押时,需填写股权出质设立申请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质权合同,质权人与出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等资料,随后将上述材料递交至工商部门等待受理,待受理完毕后,还需等待审查结果。
在出质股权方面,出质人必须具备对股权的处分权,最直接的表现便是股权能够进行转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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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让it技术追回损失的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退赃款亦称为赃款归还,通常是指犯罪分子主动将其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获取的全体赃款或赃物归还给被害人或其他相关受害单位以及按照法定程序依法上缴至有关司法机关的行为。
然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犯罪分子经由违法行为或手段获取的全部财产,应当依据实际情况即时向相关人士进行追索或要求进行赔偿,对于受害者或相关单位的合法财产,法院有权要求其立即予以返还,而对于犯罪人在犯罪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违禁物品或其为实施犯罪行为所预备的个人财产,法院则会依法进行没收,并将所有没收之财登记造册后上缴国家财政,任何个人及机构均不得擅自挪用或自行处置。
关于赃款归还的具体流程,我国法律对此有着明确的规定,主要可以划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所有赃款赃物随着案件的移交同时移交给相应级别的法院,由法院进行裁决处理;
其次,对于已结案的案件,赃款赃物则需要通过相关部门依法上缴至国库;
最后,依法将这些赃款赃物归还给相关的受害人以及受害机构或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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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时隐名股东的股权转让问题有哪些?
首先要获得隐名股东的授权才能转让。否则不授权,股权转让时是不能进行的。因为如果没有获取隐名股东的授权,那么工商在登记的时候会将股权拟转出卖,这个时候隐名股东不同意,日后就很容易造成纠纷了,所以需要授权才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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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公司换老板后将员工辞退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以及特定程序下,倘若企业决定采取裁员这一举措来与员工解除合同关系,那么这样做是合法的。
然而,企业必须遵循一系列的特定条件及程序要求。
例如,企业裁员人数需达到二十人或以上,亦或是裁减人数虽未达到二十人之数,但是占到了企业全部职工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以上;
此外,企业还须提前三十天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详细阐述情况,并认真倾听他们的意见反馈,同时也需要将相关事宜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汇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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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将股权转让有哪些途径
1、公司股东之间进行股权转让,一般称之为内部转让。也就是在公司股东间相互转让股权的行为。2、股东将自己手里的股权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其他人,称之为外部转让。《公司法》第七十一条中,对股东外部转让股权作出了一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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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买车商家没有将厂家活动告知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尚未签订购车合同的情况下,采取法律手段维护权益的详细步骤包括:
首先,作为当事人,应当积极搜集能够支撑本案的各类证据,涉及但不限于物证、书证、电子数据等等。
其次,根据实际情况起草符合规范的起诉状,其中需明确列明原告及被告的相关信息,以及诉讼请求及其依据的事实与理由等关键要素。
再次,在确认了法院的管辖权限之后,将准备好的上述材料递交至当地人民法院,启动诉讼程序。
最后,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并立案后,当事人应按照规定预缴诉讼费用,耐心等待法院安排开庭审理案件。
关于起诉所需的具体资料,以下为您详细列举:
第一,民事起诉状,根据被告的数量提供相应份数的副本,当然,法院会要求提供起诉状的原件。
第二,主要的证据材料,同样需要根据被告的人数确定副本的数量。
第三,原被告双方的身份证明文件。
第四,如有委托他人代理诉讼的需求,则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同时还需对原件进行查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四百九十一条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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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控人股东被查封保全是否可以申请上市
[律师回复] 解析:
当股权遭到冻结,这并不意味着它将无法进行挂牌上市活动。
然而,当地行政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根据各项规章制度对其进行审查时,若发现该公司股权遭冻结情况违反了证券发行的必要条件,则这份股权文件将无法获得审批。
如此一来,尽管股权可能存在争议或押记,但要想成功实现上市仍是相当困难的。
企业股权之所以会被冻结,主要有两大原因。
首先,企业股东可能因自身债务问题而面临债权人向司法机构提出的冻结请求;
其次,企业股东也可能因为为他人提供担保,而当他人无法履行债务义务时,企业股权便会被债权人申请冻结。
无论是哪种情况,都可能引发企业股权结构的变动。
对于一家股权结构不稳定的企业来说,想要顺利完成上市无疑是难上加难。
因此,当企业股权遭遇冻结时,企业应积极敦促相关债务人尽快解决债务问题,以确保股权能够早日解冻并恢复正常运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五十三条
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法人企业中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冻结措施。
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应当通知有关企业不得办理被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转移手续,不得向被执行人支付股息或红利。
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被执行人不得自行转让。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第二十八条
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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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将股份转让要交哪些税
1、购买股权的人A只需按照成交价格缴纳印花税,万分之五。2、出售股权的人B以大于其初始投资数额出售的,则其差额按“财产转让所得”依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按照成交价缴纳印花税,万分之五。3、股权转让双方都要按照实际成交额缴纳印花税。4、股东出让股权,一般来讲公司权益没有变化,企业一般不用缴纳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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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最高额保证担保随债权转让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债权发生转移时,与其相关的附属权利亦应随之进行相应变更。
其中,担保物权即为主债权的附属权利之一。
因此,在通常情况下,担保物权会随同主债权一起被转让,除非涉及其转让存在特殊的约定或限制条件存在。
然而,若出现以下几种例外情況,担保物权则无法进行转让:
第一,若根据债权本身的特质和属性,其禁止发生转让行为;
第二,如果当事人之间已经达成了明确的协议,约定该项债权禁止进行转让;
第三,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债权禁止进行转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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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账洗钱会被判多少年
[律师回复] 解析:
若明知系由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以及金融诈骗犯罪等行为所获得之财产及由此而衍生之利益,依然提供资金账户用以掩盖或隐藏其非法来源与性质者,则将没收其实施上述犯罪行为所获之财产及其衍生之利益,同时对其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刑罚,并处以洗钱金额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金;
如情节严重者,则将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洗钱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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