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保险是以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只能采用定额保险。具体由保险人结合生命经济价值、事故发生率、平均费用率、以及当时总体工资收入水平,确定总保险金额,再由投保人加以认可。在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金额最低为1000元,最高为500000元;在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金额最低为1000元,最高为100万元。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在特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金额一般由保险条款或者保监会规定。有些财产险公司推出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还增加了被保险人可中途更换的条款。影响意外伤害保险费率高低的因素有两个:一是被保险人从事工作的危险程度;二是保险期限的性质。危险程度高,保险费率高,危险程度低,则保险费率低。保险费率(以寿险公司的意外险为例),一般分为4个档:
第一级主要是非生产部门的脑力劳动者,年费率为0.2;
第二级主要是轻工业工人和手工业劳动者,年费率为0.3;
第三级主要是重工业工人和重体力劳动者,年费率为7;
第四级主要是职业危险比较特殊的劳动者,年费率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