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乙肝病毒携带者是办不了健康正的,2010年新出台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不再禁止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餐饮业,并宣布取消厨师、餐厅服务员等四类职业人员上岗前的乙肝项目检测及门槛。2010年2月初,卫生部、人保部等部门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各地须在30天内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项目检测,以保护乙肝病毒携带者正常的入学、就业权利。这些措施大大消除了对乙肝病毒携带者各方面的限制。 所以只要肝功中的谷丙和谷草转氨酶正常,甲肝抗体和戊肝抗体是阴性的,乙肝携带者也可以办理的,一般是在辖区的疾控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