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潢垃圾清运处理费和装修管理费是不少业主关心的话题。物业服务企业在新房住户办理入住手续或重新装潢时,收取装潢垃圾清运处理费。装潢垃圾清运处理费的具体收费标准为100平方米以内(含100平方米)每户收取300元;100平方米以上(楼中楼计算面积)每户收取350元;非住宅按3元平方米标准收取。物业服务企业与装饰装修企业之间,不构成法定服务和被服务关系,因此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装饰装修企业收取任何形式的管理服务费用。另外,业主在装修前应当与物业签订装修协议,明确装修事项及押金。装修完毕未违反装修协议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在一月内如数退还装修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