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方之间无真实的借贷或债权债务关系的,被另一方当事人逼迫或受到胁迫形成的借条不能律效力(这里可能还涉嫌的刑事犯罪);
二、当事人应提议所逼迫写下的借条并请求法院裁定其无效,并有义务提供相应的证据以及借贷关系不成立的事实与借口。同时,法院也会对形式有瑕疵的“借条”或者“收据”,联盟其他证据认定可否存在借贷关系,并对现钱托付的借贷,可根据托付凭证、支付本领、交易习惯、借贷金额的大小、当事人间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经过等因素综合判断两方之间可否有合法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
三、法律依据:《民法通则》、《关于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