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第一套房,根据首套房需满足的条件,与父母一起购买的、按照房改政策购买的、通过继承遗产或拆迁安置获得的住房不属于首套房也就是第一套房。首套房认定标准
1.购房者必须年满18周岁
2.所购房屋必须是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
3.购房人目前名下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注:不过与父母一起购买的、按照房改政策购买的、通过继承遗产或拆迁安置获得的住房除外)第一套房的认定:
1、房产局执行个人购房标准,财政部房产新政规定,对2008年11月1日及以后签订购房合同,并首次购买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契税税率暂统一调整到1%。这一契税优惠规定的三个前提条件之一,便是享受优惠的商品房必须为业主的第一套住房。界定首套住房房产局和财政局给出了答案。
2、查询首次购房信息,以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为查询依据。受理个人首次购房信息查询时,需审核查询人身份证明、商品房预(现)售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本人不能亲自查询时,受托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以购房人为单位,基于购房产权信息系统的界定标准,规定在产权登记信息库中,无产权登记记载的,或者有产权登记,但是产权来源是自建、继承、赠与、房改、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的,都属于首次购房,房产局产权市场处将给予出具《首次购房证明》。标准还规定,查询个人购房信息的地域,只限于出具《首次购房证明》机构所登记的区域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