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当中各个部门已说明
单位申请:用人单位自发生或者发现之日起30日内携带上述工伤认定所需资料到所属广州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有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部门工伤确认机构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30日。逾期不报的,由单位按规定支付工伤待遇。
个人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发生或者发现之日起1年内直接提出申请。
初审程序:经办机构收到资料后,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材料不全的,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受理办结:材料完整的发给《受理回执》,案件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