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果开发商再三拖延交房时间,遭遇“烂尾”危机,购房者千万不要根据购房合同中的约定而退房。因为这时开发商手中已经没有多少钱了,退房后,并不能立马拿到购房款,只能拿到收据或欠条。购房者和开发商之间的关系,将由买卖关系变为债权债务关系。
2、如果该楼盘存在“烂尾”的可能,先不要急于向法院起诉,给开发商一点时间,看其是否能在短时间内筹措到资金,完成后续的工程,将可能的损失降到低。
3、如果业主决定起诉开发商,则必须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如果只是一部分业主打官司且获得胜诉,得到赔偿;而其他的业主没有及时起诉,可能终得不到赔偿。到一定时间之后,如果开发商依然没有筹集到足够的资金来完成项目,开发商就应该向法院提出破产保护。经法院对该公司析产、拍卖后,获取项目后续完工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