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坟被毁应该隶属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的做法,侵害了死者的名誉权以及遗体、遗骨,受法律保护,能够向人民法院请求民事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职责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限定:自然人丧命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做法遭到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诉讼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二)违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
(三)违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