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对女职工的劳动权益实行了特别保护,用人单位对怀孕的劳动者降低工资甚至解雇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法律对女职工的劳动权益有特别保护:对于一般的职工,如果患病或者负伤,只要不是工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之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用人单位可以辞退;
如果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岗后也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解雇;另外,单位由于经营困难或外部经济原因还可以裁员。而这几种情况,对于在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的女职工,通通不适用。
但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劳动者存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之一,即便是孕妇,用人单位同样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