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所以不合理,但是同时还有1条,享受哺乳假期间工资为正常工资的80%,如果公司还是按照100%来计算,你就别去找了,两方面都糊涂着吧。
此外,哺乳假是否必须有,还和当地的政府地方性法规有关,如上海,哺乳假为6个半月,你请哺乳假是需要单位批准的,就是80%工资,每天1个小时哺乳假,但是如果公司不批,也没办法。你可以按照事假来请,公司按照事假扣除工资,不允许按照迟到、早退等多扣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