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含义上的区别。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因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而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2.土地用途主体的区别。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之上的物权,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建设(如兴办乡镇企业、村民建造住宅、村内建设公共设施),则不属于《物权法》第12章所规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出让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政府。
3.目的不同。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以保存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为目的的权利。这里的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是指在土地上下建筑的房屋及其他设施,如桥梁、沟渠、铜像、纪念碑、地窑,建设用地使用权即以保存此等建筑物或构筑物为目的。国有土壤土地所有权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可以使用,不问目的。以上是关于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与国有出让有什么区别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