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厦门市二手房-个人所得税
支付方:买方
征收标准:个人所得税=房屋总价×1%/差额×20%
免征情况:房产证(契税完税发票)日期过5年且是家庭唯一住房。
2、厦门市二手房-契税
支付方:买方
征收标准:
①普通住宅、家庭的唯一住房,户型面积≤90平方米,契税为房款的1%;90平方米<户型面积≤144平方米,契税税率为房款的1.5%;户型面积>144平方米,契税为房款的3%。
②非普通住房、非家庭唯一住房、商业投资性房产(商铺、办公写字楼、商务公寓等),契税为总房3%。
免征情况:无
3、厦门市二手房-营业税
支付方:买方
征收标准:
(1)产证未满2年,营业税为房款的5.6%。
(2)房产证满2年,面积大于144,要缴纳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5.6%;面积≤144免交。
(3)免征情况:房产证满2年、面积≤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