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