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查事故发生经过,作相关的证据固定工作,对于一些容易更失或被损毁的证据应及时保全,对一些流动性强或无固定职业的证人要及时作调查笔录。
2、制作《工伤认定申请书》,并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3、向工伤事故发生地过去部门提交申请书及申请者,并提供以下材料:
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用人单λ工商登记材料; 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
事故发生时病历、诊断证明书,法院记录等医疗材料; 如系机动车事故伤亡的,应扣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4、及时与劳动部门联系,看是否需补充材料。
5、领取工伤认定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如对工伤认定申请、劳动部门的不支持的情形,应考虑如下:
是否属其它案由,走其它程序; 是否需提出重新认定申请或向劳动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是否需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