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我们公司有好几个隐名股东,他们所占的股份都不少,公司因为一些财务的问题需要承担罚款,当初是其中一个隐名股东主要负责的,现在想要对方和公司一起承担责任,但是对方不肯,说是隐名的,不需要承担责任,我想请问下隐名股东需要承担责任吗?

帮助10人 3.2w浏览 匿名 2020-07-10 甘肃天水
问题相似?试试立即获取解答吧~
律师解答 共2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一、隐名股东对公司是否承担责任
    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应当依据其出资形成确定两者的法律关系,但最常见的是委托关系。对于隐名股东的资格确认,理论上有两种学说。一为实质说,即以实际出资的隐名者为法律股东;另一为形式说,即以显名股东为法律股东并否认隐名股东的股东资格。
    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隐名投资是指投资人实际认购了出资,但是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股票(仅指记名股票)、出资证明书和工商登记等却显示他人为股东的一种投资方式,在这种投资方式中,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的人被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投资人”或者“隐名股东”,而被个投资公司对外公示的投资者则可称为“显名股东”。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的不同:集中体现在股东资格的认定上,行使权利的便利上。身份认定编辑隐名股东是否会被确认为实际出资人,主要取决于以下方面:
    与显名股东间有协议虽然这个协议对于公司不具有约束力,但是在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依然有效。它不仅是隐名股东用来约束显名股东的依据,也是证明隐名股东对于公司实际出资的有力证据。根据上海市高院的规定,如果双方在协议中未约定隐名股东为股东或者承担投资风险,并且隐名股东也没有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或者未实际享受股东权利的,双方之间隐名投资关系将不会被认定,而是按债权债务关系处理。
    全文
    7 2020-07-10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
    在公司成立的情况下,隐名股东作为公司实际股东,应在显名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即与显名股东一起对公司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公司法解释三》
    第25条第2款规定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全文
    10 2020-07-10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640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公司的隐名股东不愿意承担责任,隐名股东需要承担责任吗
一键咨询
  • 临夏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27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7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酒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1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平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陇南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嘉峪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6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张掖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临夏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酒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44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定西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庆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6****83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天水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酒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金昌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74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金昌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陇南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5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04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2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42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天水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金昌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35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临夏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6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嘉峪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17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28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金昌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张掖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4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3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81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0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1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71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4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嘉峪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庆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酒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81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天水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定西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28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20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酒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5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1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3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7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7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嘉峪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4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8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酒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天水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定西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平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武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酒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3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白银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40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嘉峪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7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武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76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平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6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6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酒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0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1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嘉峪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2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6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4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酒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金昌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5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1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4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5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庆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3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27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陇南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张掖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0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张掖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金昌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庆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徐州134****1838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80****5861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35****7130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隐名股东怎么承担责任?
隐名股东是实际出资人,应当在认缴出资金额范围内承担债务连带责任,在企业濒临破产资不抵债的情况下,隐名股东以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债务超过出资额部分的,其不用偿还。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之间,应当有书面合同。
10w+浏览
公司经营
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人承担责任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归属问题,其规范明确了应当由被申请方承担举证责任。
此项规定所展示出的被申请方负责举证的相关规范,以及同样建立在该基础之上的其他机构和被告应承担举证责任的相关规定,其立法精神及目标都保持着高度的一致性。
为何我们会制定这样的规定呢?其中的原因主要来自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行政复议本身具有其独特性。
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存在着一种纵向式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由于相关机构拥有法定权力,他们可以单方面地对管理相对人采取具体行政行为,通常并不需要得到管理相对人的同意。
在这种情况下,为了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则,相关机构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必须满足充分的事实依据和准确无误的法律依据。
因此,在行政复议的过程中,这些机构理应承担起提供相应证据,以证明其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其次,我们也要认识到行政复议的明确目标性。
行政复议的首要目标便是通过纠正那些违法或者不恰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从而保护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然而,由于管理相对人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他们对于相关机构的执法依据、办事流程以及相关专业知识等方面可能并没有足够的了解,因此很难独自完成对自己提出的复议请求的所有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条
依照本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二)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
(三)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订行政复议决定;
(四)处理或者转送对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
(五)对行政机关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
(六)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复议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显名股东出售隐名股东股权承担什么责任?
显明股东出售隐名股东股权的,构成民事侵权,应当向隐名股东赔偿损失,并停止股权出售的行为。在一些公司里面,隐名股东会和显名股东签订股份代持协议,作为显名股东是名义股东,并无权利处分股权。一旦其擅自转让,隐名股东可以追责。
10w+浏览
公司经营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连带责任需要承担吗?
?是需要承担的。隐名股东也是公司股东类型中的一种,不仅需要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也享有相关的法律权利。而如果发生了一定纠纷,需要承担相关连带责任的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也都需要一并承担。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2w人正在咨询
隐名股东对外如何承担责任
一般情况下公司的隐名股东都是通过代持人对外承担责任的,如果需要股东承担责任的话,法律层面上都是以工商局登记的股东名册为准的,所以,平时隐名股东的相关权利也是通过代持人行使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况下,也是以实际登记的股东为准的。
10w+浏览
公司经营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7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隐名股东的责任承担是什么?
隐名股东是公司的实际出资人,需要承担如实出资的责任,隐名股东的利益也是受法律保护的,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之间需要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显名股东相比,隐名股东不参与公司的经营。
10w+浏览
公司经营
东西被偷了人被抓了有权知道对方信息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立案程序完成后,若需向法院申请调取相关证据材料或自行展开调查工作,均须获得法院的正式批准文书——即调查取证函。
对于立案过程中必须获取的关键信息,建议在立案之前便进行调取,以便于后续诉讼进程的顺利推进。
在此情况下,可考虑委托专业律师代为办理。
若被告系自然人身份,则可前往法院立案庭提交协助调查函申请,随后凭借该函件前往当地派出所调阅户籍资料。
而针对被告为法人实体的情况,同样可委托律师代为调取其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三条
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有权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第三十四条
律师担任辩护人的,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第三十五条
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形式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开发商隐瞒房源如何要求换房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接收房产之后,若发现房屋存有质量问题,则需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若是涉及到房屋主体结构方面的问题,您可向当地的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提出申请,请求对其进行重新核验。
待经过相关部门的严谨审核,确认确实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严重不合格时,作为购买方的您有权向卖方提出退房的要求;
同时,对于因此类问题所导致的损失,亦可向卖方索求相应的赔偿。
倘若遇到的是非房屋主体结构的质量瑕疵,您仍然可以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要求,请其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内进行修复工作;
然而,若开发商未能在法律规定的保修期内尽职尽责地履行保修义务,那么作为购房者的您便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由此给您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