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盗窃立案标准金额是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盗窃行为的判定依据: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的,被视为“数额较大”的违法犯罪行为。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人民币30,000元至100,000元的,则构成了“数额巨大”的违法犯罪事实。
3.而对于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超过人民币300,000元且达到500,000元的情况,无疑构成了“数额特别巨大”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情节判断标准:
对于在一年内,进入他人住所或在公共场所实施扒窃行为三次以上的,应被认定为“多次盗窃”,并将其作为盗窃罪的定罪依据进行处罚。
(三)量刑标准:
对于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涉及到数额较大,或者是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以及扒窃等行为,将会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可能会被处以罚金;
若涉及到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将面临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也需要承担相应的罚金;
而对于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将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且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处罚。
在因犯盗窃罪而被依法判处罚金刑罚时,应当根据盗窃数额的两倍以下来确定罚金的具体金额;
如果没有盗窃数额或者盗窃数额无法计算的,那么就应当在1000元至100,000元之间来确定罚金的具体金额。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