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系指公司的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或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勤勉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而发生的纠纷。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表现种类繁多,但大致可包括以下七种情形:
1、收受的贿赂、侵占、挪用公司资金:
2、擅自使用公司资金对外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擅自处理公司重大资产
4、擅自决定对外投资
5、篡夺公司商业机会
6、违反竞业禁止限制义务,与公司经营同类业务。
7、侵犯公司商业秘密。 以下是论文来源南山区法院,仅供参考学习。 由于我国公司在治理结构上存在诸多问题,突出表现在股东与董事会之间职权配置的不合理以及监事会职权的力度不足,司法实践中,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或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定义务,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时有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