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保险基本险主要承保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直接损失及保险事故发生后,为抢救保险标的而采取合理的措施造成标的的损失,以及支付的合理施救费用等。所以,财产保险基本险责任的范围包括:
1、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
2、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
3、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二、另外,下列财产非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1、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2、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涵洞、桥梁、码头;
3、矿井、矿坑内的设备和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