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如果雙方確定已無共同生活的意愿,建議您可以調整下心情,平和溝通,協議離婚。如果您不愿意,那第一次起訴離婚您堅決不離,如果沒有法定離婚情況之一,第一次會判決不予離婚,第一次判決生效后,分居滿一年再次起訴離婚,法院會判決離婚。算下來至少要二年時間。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不清楚的可以來電或來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