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支付经济补偿,这是法律的规定。经济补偿的计算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对于高薪劳动者(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您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向您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有拖欠工资现象的可一并要求结清工资,协商不成,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是直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