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2000年11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狩猎“情节严重”。
1、非法狩猎野生动物20只以上的
2、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或者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的
3、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捕获国家三级动物时若违反了以上三项规定之一,则触犯非法狩猎罪。三级保护动物:兽纲:豹猫、华南兔、貉狐、红腹松鼠、豪猪、箭猪(刺猬)、鼬、獾、黄鼬、青鼬、中华竹鼠、银星竹鼠鸟纲:竹鸡、红嘴相思鸟、环颈雉、小田鸡、山斑鸡、鹌鹑、针尾鸭爬行纲:蟾、青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