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制盗版图书的途径:
首先、提高社会各界对盗版书危害性的认识,增强人民群众抵制盗版书的自觉性,培养广大读者对盗版书的鉴别力。
其次、要堵源截流。要从印刷厂入手,将盗版书堵绝于印厂之内;要对集、个体书店、书摊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经常性的检查,对于上市的盗版书,要迅速收缴查封,严加惩办。
第三、管理部门要制定切实有效的法规,加强管理力量,提高管理人员紊质。
第四、出版社除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外,还应及时满足书刊市场需要,使盗版书无机可乘。
第五、作者要勇于维护自己的权利。
《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
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