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房屋抵押后承租人怎么办?问题解答如下, 网友咨询:租了一间房子,租期从2008年3月到2009年3月。半年后,房东说他急需用钱,要把我租的这间房抵押给李某。后来李某看房时告诉我,早在2006年初房东就把这间房抵押给他了,现在房东到期还不了钱,他要接手房子,让我快点搬走。对这样的问题,我该怎么办律师解答: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对房屋行使充分的处分权,因此你的房东将房屋出租、抵押都是可以的,但要符合法律规定,也要遵守他所签订的合同。你的房东究竟是什么时候把你承租的房屋抵押给他人,对你来说比较重要。你可以看看他与李某之间借款合同中对房屋抵押的约定,也可以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一下你的房东将这间房屋抵押有没有登记,是什么时候登记的。如果是按房东所说,他是在和你签订租赁合同后才把房屋抵押给李某,那么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在这种情况下,李某无权要求你搬出,你可继续居住直到租期届满。如果是按李某所说,房东在和你签合同前就把房屋抵押,按照规定,房东应在签合同时把抵押情况书面告知你,否则要承担因此给你造成的损失。根据法律规定,房主将已抵押出去的房屋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新的房主不具有约束力。在这种情况下,新的房屋所有人有权要求你搬出。由于是房东违反了和你之间的租赁合同,你可以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你的损失。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你可提起仲裁或诉讼,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