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物业费的收取时间是正式交房之日,当开发商合法交房之日才是,如果你们的购房合同规定的时间开发商没交房就要向其求偿违约金。至于说竣工验收之日算物业费是不对的,竣工只能说开发商工程合格,但是所有权还是在开发商手里,物业费还是开发商交的,当通过交房这个手续把房子的所有权从开发商转移到业主手里,这是业主才开始交物业费的。依据就是房子的所有权的转移问题,所有权在开发商那里就要开发商交。
根据合同法,你的物业费是从你所签的购房合同中的物业费起征时间记费的。如没有该项条款,是在你实际交房使用之日开始计收。按照正常的程序是先签订购房合同,包括与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合同》,随后交付房款,收房,入住。通常情况下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是从办理入住的时间算起的。我们日常听说的物管费主要是为共用部位及公共服务的收费,保安、清洁、绿化、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的维修等,都是为整个社区服务的,成本已经发生了,只要业主办理了入住手续,无论住不住在那里,业主都需从办理入住时间起,开始交付物业管理费。因此具体的情况还要看何时办理入住。但因您的“特殊原因”,具体就要看您与开发商是如何约定的或在合同中关于交纳时间的相关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