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产已经登记在儿子的名下,则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已经不是遗产了,不存在继承问题;如果女儿有证据证明登记儿子名下的手续不合法,并非父母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则女儿可以向要求确认行为无效,恢复原状;诉请得到支持后,则女儿享有继承权;法律依据:《继承法》
第十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