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方面,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信用卡管理制度。
第二方面,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行为。具体包括四种情形:
第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第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第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第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按照法律规定,行为人只要实施上述行为之
一,就构成本罪。
第三方面,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第四方面,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一般均具有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