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针对我现在的情况,想做一些律图网,希望能得到帮助.我和前夫离婚一年半,女儿协议和我生活.离婚至今,前夫大多数时间没有按协议,按时付过抚养育费。他经常以各种借口、理由拖欠女儿抚养费,反复提醒追讨后,他还是会给(毕竟他晓得这样做违法,并且因为抚养费,我也不止一次找过他们学院领导出面做工作)。但假如这种情况每个月都会发生一次,对于不想再和前夫有任何联系的人来说,完全就是一种精神折磨。同时,随着女儿年龄增长,各种教育费用越来越多,我要求前夫付一半教育费,前夫要么置之不理,要么用各种借口躲避,能不给就不给。即便偶尔说不过去了,他也不会给现金,都要当着女儿的面他去交钱,表示这是他出的钱。并且给女儿讲,假如给钱的话,就被你妈妈用掉了,这种行为也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正常生活。(能否要求他直接付费用,而不掺和我们的生活)补充一下前夫的情况。我前夫是重庆理工大学一博士,教授,姓,之前在韩国公派留学四年,期间女儿全部由我及我家人照顾教育。他从韩国回来之后,立即到和我离婚,但之前一个月我们一家三口还一起在韩国旅游。离花抚羔幌薏呵割童公阔婚半年之后,宣称离婚的时候没有一分钱存款的他,购买一辆20万的蒙迪欧致胜,并且和一女子公开同居。我想寻求的帮助是,如何才能杜绝在抚养费和教育费上面对前夫无休无止的耍无赖、拖欠。为了保证女儿的生活质量和良好教育,我的立场是该他负的责任、该给的费用,一定要他承担,这不是简单的钱的问题。假如要通过法律途径,我需要做些什么工作准备什么证据(我目前能出示的就是他付抚养费打卡的记录)。在法律途径之前是否还有其它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