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是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所谓起征点,就是规定一个开始征税的起点标准(例如规定起征点为每月销售额1000元或者5000元),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而达到或者超过起征点,应当就全部销售额(包括包括起征点以下的部分)计算纳税。设置起征点的目的是为了照顾那些经营规模偏小,营业额较低的纳税人。起征点有一个临界点的问题,例如规定的起征点为每月销售额5000元,某纳税人的月销售额为4999元,则该纳税人未达起征点,不用纳税;而另一位纳税人的月销售额为5000元,则应纳税额5000×4=2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