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婚姻法》第48条的明文规定,不给子女抚养费不至于坐牢,但是由人民依法强制执行。如果行为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话,则就是有可能因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而坐牢。
关于子女抚养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解决不给抚养费的办法有:一是夫妻双方协商,二就是上。这是最主要的两种途径。
如果夫妻是协议离婚,应该按照双方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来让另一方履行其义务,也可以据此协议向提讼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如果是调解离婚,除了《离婚调解书》外,也应该有一个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里面应该有子女抚养条款,如果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拒绝执行,可重新到,让重新判决,可以强制执行;如果是判决离婚,可根据离婚判决书里面的离婚孩子抚养费支付条款,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