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是指赠与人在其还在的情况下,将其房屋产权赠送给亲属或朋友房屋是指房屋产权所有人已经过世,其具有权的直系亲属通过正常的法定流程得到该房屋所有权。另外,房屋赠与和房屋所收取的花费也分别。
一、继承过户解决继承过户,继承人首先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解决继承权的公证。继承权的公证分为有遗愿的继承权公证和无遗愿的继承权公证两种,解决公证的时候,需要提交的手续有被继承人丧命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资料和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有遗愿的继承权公证比后者需要多提供一份已经被公证过的遗愿。继承权公证费按照受益额,也就是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经过专业部门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2%来收取,最低收取200元。解决完继承权的公证,就能够带着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继承过户的申请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规范的格式)、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之前购房时候的契税完税证和契税完税贴花、被继承人丧命证明到房地产中心进行房地产继承的登记了。因为继承房屋牵涉到了税收的问题,房地产中心要求继承人必须到被认可的专业房地产评估组织进行房屋价值的评估。评估费的收取,国家有专门的准则,使用差额定率累进来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