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被宣告死亡,其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如果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死亡宣告被人民撤销的,根据民法总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其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有两种例外情形:一是其配偶再婚。在自然人被宣告死亡后,其与配偶的婚姻关系即告消灭,配偶就有可能与其他人结婚。此时,即使死亡宣告被撤销,被宣告死亡的人与其配偶之间的婚姻关系也不能再行恢复。二是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死亡宣告被撤销后,其配偶虽未再婚,但由于日久年深,已经不愿意恢复婚姻关系了。如果还规定婚姻关系自行恢复,那么双方就得去走离婚程序,不太合理。因此,法律明确规定,如果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婚姻关系的,其婚姻关系便不再自行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