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般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是谁,那么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人就是谁。
拆迁安置户家庭拿到拆迁安置房且具备办理房产证条件后,家庭人员可以协商对这些安置房如何办理房产证,在办理的房产证上写上谁的姓名。
如家庭人员中有人愿意放弃安置房产权的,放弃产权人则必须带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等资料,到房地产登记中心填写一份放弃安置房权利的声明。
通常没有矛盾的家庭,年纪大的老人会主动放弃安置房的产权,将自己的产权份额办到晚辈名下,否则以后一旦成为遗产也是挺麻烦的,需要花费很大的精力、财力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农村宅基地住房拆迁时,如果子女与父母是同一户宅基地住房的家庭人员,父母可以通过放弃安置房产权的方式,将属于自己的安置房产权份额直接转到子女的名下。
如果子女与父母不是同一户宅基地住房的家庭人员,父母不能将自己的安置房产权直接写上子女的名字,要等父母拿到拆迁安置房的房产证后;
再通过买卖、赠送、继承的方式将安置房产权过户到子女的名下,这样要多支付一笔相应的房产过户税费。
法律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
(三)》规定,婚后由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