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监视居住没有次数限制,但有时间限制,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