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电动车相撞未报案如何请求赔偿问题解答如下, 5月6日,我骑电动车直行过路口时,与对面一辆左转弯的电动车相撞。当时感觉轻微没有报案,数天过后检查才发现膝盖骨骨折,随即报案,交警部门调查后没有进行责任认定,只出具的事故证明书。如今治疗费用数万元。请问,如何才能让对方赔偿我?
可以直接,要求贷方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证明书虽没有认定双方的行为对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主次,但可以证明双方发生交通事故并致害的基本事实,具体民事赔偿责任及赔偿数额,应依据侵权责任法判定。在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上,按照通说理论,侵权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使用排除法去认定。即,假设行为人没有实施该行为就不会发生损害结果,即可认定有因果关系。因此,本案中如果侵权人没有驾车左转就不会发生碰撞损害,因此应当认定有因果关系,应当赔偿。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各种车辆之间、车辆与行人之间发生碰撞,尽量报案查证,即使简单轻微的可适用简易程序查证解决。这样即防止受害维权难,也可防止对方无理索赔。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