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房屋产权互换要怎样办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我与父亲的住房均在庙堡顶小区,两套房屋均为各自的唯一生活住房,面积相当,属于拆迁还房,底接房,办理的房产证为划转性质。当时双方换房装修居住,现需要交换房屋产权,请问如何办理是否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涉及哪些税费房屋产权互换办理材料、流程
一、产权互换所需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包括:
(1)互换的,提交互换协议;
(6)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二、产权互换流程
1.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
2.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还应当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3.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税费的,应当提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税费缴纳凭证”的规定,持以上相关要件到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办理。办理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因买卖、互换、赠与不动产等情形导致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