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逼迫他人自杀怎么处罚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逼迫或诱骗他人自杀,即行为人希望自死亡,但为了掩人耳目,逃避罪责,自己不直接动手,而是通过自己的逼迫、诱骗行为促使自杀者自己动手杀死自己,即借助自杀者自己之手达到行为人欲杀死自杀者的目的。行为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才有可能构成犯罪。判断逼迫或诱骗他人自杀是否构成故意罪,关键应查明行为人是否确实有刻意追求自杀者死亡的故意,并且其行为在特定环境下是否足以导致他人实施自杀的行为,两者缺一不可,否则就不宜认定为构成本罪。自杀过程自杀不是突然发生的,它有一个发展的过程。日本学者长冈利贞指出,自杀过程一般经历:产生自杀意念→下决心自杀→行为出现变化+思考自杀的方式→选择自杀的地点与时间→采取自杀行为。对于不同年龄、不同个性、不同情境下的人,自杀过程有长有短。一般把自杀过程分为三个阶段:
1.自杀动机或自杀意念形成阶段表现为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想逃避现实,为解脱自己而准备把自杀当作解决问题的手段。
2.矛盾冲突阶段产生了自杀意念后,由于求生的本能会使打算自杀的人陷入生与死的矛盾冲突之中,从而表现出谈论自杀,暗示自杀等直接或间接表现自杀企图的信号。
3.自杀行为选择阶段从矛盾冲突中解脱出来,决死意志坚定,情绪逐渐恢复,表现出异常平静,考虑自杀方式,做自杀准备。如买绳子,搜集安眠药等。等待时机一到,即采取结束生命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