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候能不能主张返还首饰礼品,没有规定一概不能返还,但也不是主张还就得还。
事实上恋爱同居期间互赠给对方的金银首饰等礼品,首先不能按照同居财产进行分割,因为其是以个人财产而不是共同财产负担。
确定不能按照同居财产进行分割后可以按照以下的规则确定返还与否:
1、如果是为了日常交往赠送的日常小件物品属于一般性赠与,主张返还对方拒绝的,不能得到支持。
实践中,许多男女恋爱期间,在一些值得纪念的日子,比如情人节等,那么这个时候送对方金银首饰的,因为礼品的意义简单,并且是一方自愿赠与的,那么主张返还的话很难得到支持。
2、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赠送价值较高的贵重物品,实践中可以认定为彩礼,分手了可以要求返还。
事实上,现在有些男女同居,在关系成熟到一定程度时,一方会直接拿戒指求婚,那么后面有缘无分选择分开时,对于这个戒指一般可以作为彩礼等主张返还。
3、如果双方恋爱同居时间不长,但赠品涉及金额较大,会影响到一方正常生活,可以请求撤销赠与。
男女恋爱同居期间,能不能主张返还财产,其实交往时间长短也可以作为考虑因素。在交往时间不长,但赠品价值较大的,比如送房产,那么这个时候主张对方返还被拒绝的,可以积极去主张撤销赠与合同。
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