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司法管辖权和适用法律之间是什么关系?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在国内大部份地区,不同的司法管辖权是不同的,通常以区域和类别划分。如区域只能聆讯在该地区发生的诉讼,钱债(派出的法庭)只能聆讯和金钱纠纷有关的诉讼,军事法庭只能聆讯和军人有关的诉讼等。司法管辖权亦与级别有关;如上级可聆讯不服下级判决的上诉案件,反之则不可以。法律关系就是适用法律问题:在案件在处理的过程中应该适用哪个法律的问题。还有国与国之间的管辖权:属人管辖权凡具有某国国籍或护照的公民,某国对其即有司法管辖权。属地管辖权凡在某国的国境之内,该国即有司法管辖权。保护管辖权凡刑事案件中被害人为某国公民的,该国即有司法管辖权。普遍管辖权对国际社会上一切犯罪皆有司法管辖权。其法律关系就是在案件处理的过程中应该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的关系。